青人社厅函[2015]号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青海省文联关于评选推荐第四届全国
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州)文联、企(行)业文联、省文联各文艺家协会、有关部门:
根据人社部函[2015]90号《关于评选表彰第四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全省各民族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计算年龄时间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已经获得过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二)推荐名额:全省拟推荐3名“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省文联各文艺家协会、《格萨尔》研究所推荐上报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候选人共10名(分配名额见附表)。
以省文联各文艺家协会为推荐单位,基层文联和企业、行业文联,均按文艺门类归入省文联各文艺家协会、部门统一推荐,对口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仰,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扎根生活、扎根人民。
(三)在某一艺术门类中有突出艺术成就和特殊贡献,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四)自觉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操守,社会形象良好,追求德艺双馨。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严格执行“两审二公示”制度。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优中选优的方式进行,实行“两审二公示”制度,即: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程序,推荐单位公示、全省范围公示两级公示制度。
1.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推荐人选,要以工作中的政治表现、艺术成就、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对象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和本单位公示,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逐级审核上报(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拟推荐对象报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联有关部门逐级审核,报省评选推荐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并拟定推荐对象。
3.省评选推荐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报全国中青年德艺双磬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待国家反馈审定意见后,在全省范围内对推荐对象以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
4.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推荐材料报全国中青年德艺双磬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推荐评选要面向基层和一线,重点向活跃在基层和创作、表演一线的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倾斜。市(州)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可按文艺工作者对待。
(三)省文联各协会和有关部门推荐的人选,工作单位在市(州)的需征求本地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意见,经当地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盖章;工作单位在行业、企业的人选,需征求所在地区工商、税务、审计、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经本单位党委签署意见并盖章。人选要认真填写《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审批表》(附件3)、报公示材料、先进事迹材料等,于2015年6月15日前一并报省评选推荐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办公室。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20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一式5份。同时须报送所有推荐材料电子文档光盘1份。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中国文艺网(http://WWW.cflac.org.cn)下载。
(四)各文艺门类报送的材料均提供作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作品或成果目录一份(写明作品名称、出版时间、出版社,并报创作成果目录电子版),与他人合作的,要注明自己所承担的工作量。其中,文学作品按(专著、合著、散篇〈中篇、短篇、报告文学、散文、诗歌、其它〉、获奖、获得荣誉)的要求上报。其它艺术门类的按时间顺序报成果目录。
三、奖励办法
授予被表彰人员“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杯和证书,受表彰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省评选推荐工作,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联组成省评选推荐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本次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工作。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联人教部。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
联系人:评选事宜咨询联系马金彪 葛义成
联系电话:0971-6307862 (传真)
具体材料报送联系所属各文艺家协会
附件:1、青海省评选推荐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青海省评选推荐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3、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5、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文联
2015年6月11日
青海省文联人教部 2015年6月8日印发
附件1
青海省评选推荐第四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班 果 省文联党组书记、主席
副组长:刘贵有省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副巡视员
刘宁博 省公务员局副局长
张 民 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领导小组成员:
王育宏 省委宣传部干部处处长
毛江明 省公务员局考核培训处处长
王永昌 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马金彪 省文联党组成员、人教部主任
葛义成 省文联人教部副主任
宋志春省文联人教部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联人教部,马金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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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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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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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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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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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作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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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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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基层和企业、行业文联(文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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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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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戏剧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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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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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基层和企业、行业文联(文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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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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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音乐家协会
|
1
|
含基层和企业、行业文联(文协)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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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舞蹈家协会
|
1
|
含基层和企业、行业文联(文协)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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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美术家协会
|
1
|
含基层和企业、行业文联(文协)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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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书法家协会
|
1
|
含基层和企业、行业文联(文协)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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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摄影家协会
|
1
|
含基层和企业、行业文联(文协)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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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含曲艺家协会)
|
1
|
含基层和企业、行业文联(文协)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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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影视家协会
|
1
|
含基层和企业、行业文联(文协)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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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萨尔》研究所
|
1
|
含基层和企业、行业文联(文协)
|
合 计
|
10
|
含基层和企业、行业文联(文协)
|
说
明
|
大湖传媒公司、文学创作研究室、文艺评论家协会、文艺志愿者协会人员,可按本人所属协会和从事文艺工作门类、专长及成就状况,分别报相关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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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推荐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表彰层次 省部级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 说明
一、本表是“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推荐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或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本表盖章栏均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籍贯填写格式为XX省XX市XX县,工作单位填写全称,工作单位行政区划精确到县、区;
五、职务职称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个人的专业技术职务级别选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从业状态根据个人状态选填在业、离休、退休或其他;
七、身份标识根据个人状态选择填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或其他;
八、所在单位性质选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机关、参公单位、社会团体、自由职业或其他;
九、所在单位隶属关系根据所在单位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中央、省、市、地区、县、镇、乡或其他;
十、个人简历从学徒或初中毕业填起,精确到月,不得断档;
十一、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主要包括艺术成就、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突出事迹参与程度等,字数2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
十二、此表上报一式5份,规格为A4纸。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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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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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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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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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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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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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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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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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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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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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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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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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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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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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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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兼任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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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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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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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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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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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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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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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性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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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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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所属系统
|
|
工作单位
隶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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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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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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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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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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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联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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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授予荣
誉称 号
|
|
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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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
|
|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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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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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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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职工(代表)会议意见
|
所在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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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 人,其中
同意 人,反对 人,弃权 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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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文联推荐审核意见
|
县级
|
签字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章)
年 月 日
|
地市级
|
签字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省级
|
签字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章)
年 月 日
|
中宣部
人力资
源社会
保障部
中国文联审批意见
|
签字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章)
年 月 日
|
有效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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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干部
管理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计划
生育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填写此表1-3项;其他对象只填写第3项
2、此表一式5份,随推荐审批表一并报送。
附件5
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姓 名: 职 务: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
审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工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税务(国税、地税)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环境保护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卫生计生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安全生产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统战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工商联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推荐对象为负责人的须填写此表,其中私营企业负责人还须统战部门和工商联部门意见;
2、此表一式5份,随推荐审批表一并报送。